●本次担保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的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2.公司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为新疆天泽粮牧植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2.51亿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银通棉业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为新疆万德利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德利棉业”)、新疆达丰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丰棉业”)、新疆天鹰鑫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鹰鑫绿”),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2.9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将其持有的万德利棉业、达丰棉业、天鹰鑫绿的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具体如下:
6.本次追加担保方及新增担保事项,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签批。
7.授权期内发生对上述公司的担保总额,超出本次批准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下述公司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为前次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农棉业”)、巴州顺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泰棉业”)、阿克苏地区永衡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衡棉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追加担保方,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其他内容不变。同意:1.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除此外,其中: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处获得调剂的担保额度;聘期一年;将担保额度在上述被担保的各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支付120万元审计费用,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追加担保方后,公司可以在增加后的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并计算本次预计增加担保总额4.41亿元,
公司2022年9月8日七届九次(临时)董事会、2022年9月26日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根据金融机构的需求追加相应担保方:
4.为在总体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以确保本次被担保的各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银通棉业可以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将本次担保额度在本次被担保的各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其中: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处获得调剂的担保额度;
5.上述担保事项,担保期限均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1-3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在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0月3日以传真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