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执行。
服务标准: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相应技术方案执行。
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放置皮下埋植剂术、取出皮下埋植剂术、输卵管绝育术、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绝育术、输精管吻合术。支出责任:基本避孕药具资金由中央财政保障,用于避孕药具政府采购、存储和调拨、初诊排查、发放等服务。服务内容: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阴道分泌物、血液常规检验、尿液常规检验、血型测定、血清葡萄糖测定、肝功能检测、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肾功能检测、甲状腺功能检测、梅毒螺旋体筛查、风疹病毒IgG抗体测定、巨细胞病毒IgM抗体和IgG抗体测定、弓形体IgM和IgG抗体测定影像学检查、妇科超声常规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19项服务。服务内容:免费为计划怀孕夫妇每孩次提供1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省级财政予以补助。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经费以及随访服务经费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
服务内容:为辖区内的常住0~6岁儿童提供13次(出生后1周内、满月、3月龄、6月龄、8月龄、12月龄、18月龄、24月龄、30月龄、3岁、4岁、5岁、6岁各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具体包括:新生儿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开展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听力、视力和口腔筛查,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为0~3岁儿童提供中医药服务,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国家标准(≥65%)。
服务标准:省、市、县(市、区)按照保障孤儿的基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相应技术方案执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相应技术方案执行。
支出责任: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服务标准:1.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在省级集中采购环节用于购买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在省、市、县、乡各级存储和调拨环节主要用于药具运输、仓储设备购置和维护,仓储场地租用、质量抽查检测、记录等工作;在发放服务环节主要用于服务机构开展咨询指导、初诊排查、提供药具和信息登记等服务。2.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和随访服务: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结算标准按照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和物价部门等印发的现行医疗服务价目执行,结算项目内容依据《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和《绝经后宫内节育器取出技术指南》确定。
服务内容:按规定为参保单位提供统一的参保经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服务内容:免费为孕产妇规范提供1次孕早期健康检查、1次产后访视和健康指导等服务。
服务内容: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